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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文章於2016年5月30日新增

目前分類:關於出版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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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朋友為了電子書的重要性跟我爭得面紅耳赤,害我哭笑不得。這種事有必要那麼認真嗎?誰愛用哪種形式閱讀,都是個人自由。不過若真問我的想法,我只能說不管誰認為電子書有多好,至少我是盡量不看電子書的。

猶記得當年電子書問世的時候,出版界如臨大敵,很怕市場就此被瓜分掉一大半(這種陳年往事都還一清二楚,可見我在這行也混夠久了)。但這些年下來,實體書市場的確不再蓬勃,重慶南路上的書店也一家一家關閉或轉型,但電子書依舊沒有揚眉吐氣──為什麼?

電子書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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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來,把現金、信用卡、提款卡都交出來!帶手機進去,方便聯絡就好。」

各位放心,這不是遇上搶劫,而是朋友為我們著想、不得不使出的殺手鐗。上午11點,我跟某出版社編輯進入誠品信義店,目的地是六樓展演廳正在舉辦的「舊書拍賣會」。由於大多數出版人也都是愛書人,看到書籍非常容易失心瘋。但我們的執行任務,是要從舊拍分析目前的市場結構;如果帶錢和信用卡進去......以目前書折口紅線三本500、綠線六本500這種促銷價,應該會買到還需要請宅配寄回家才行!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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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朋友聊起,一位在出版業資歷已不淺、知道編輯也懂行銷的前輩,有意離開現在的公司、成為獨立工作者。坦白說我欣賞她的勇氣,但就實際面而言,擔心絕對大過於鼓勵──怎麼說呢?

1.價錢
過去豐富的經驗,在工作執行上,應該可以為自己加分。但就待遇來說,成為獨立工作者、跟其他出版社配合時,對方也會有顧慮。開低了,太失禮;開高了,自家花的成本太多。通常會找外團隊合作的出版社,在前置作業裡,比較願意把預算花在作者、譯者、採訪撰稿者身上(前提是這些人也得有相當的資歷,而且做的剛好是重點書);其他工作者的待遇,多半不會太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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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在個人臉書與部落格這裡,分享過一篇出版界的無名英雄,提到與出版行業合作的獨立工作者們。這群人裡面,除了少數資深、或是與知名作者固定合作的文字工作者之外,其他人的待遇都不算太高。但如果你覺得因此就能把這群人給吃死死的話,那就大錯特錯了!

(一)
外校(電話中):您好您好!是是是,已經在盡量幫您趕了......啊,三天可能來不及,我答應您儘快好嗎?一完成我就會寄出......當然當然,絕對會優先處理這份稿件!開玩笑,我們什麼交情啊?沒問題,好了就通知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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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有條新聞,大意是陳文茜小姐在一場論壇上訪問侯孝賢導演,提起為什麼要把司機跟廚師列入工作人員名單,侯導答覆他們本來就算工作人員,列名是規矩。我並不打算評論這條新聞,只想說一件事:能被列名,是種幸福。你知道有多少成就和光環背後,其實有著一群無名英雄?

出版業,也有一群不太為人所知的工作者。除了出版社編制內的人員,業界還有外編與外校(指個人工作的編輯與文字校對)、寫手(是啦,就是幫人寫書,多數使用採訪錄音再化為文字的模式)等工作者,他們不隸屬於出版單位,採接案的方式跟作者或出版社合作。

之所以說他們算「無名英雄」,是因為這群人的名字,常常不會出現在書裡面(也有某些良心出版社,會幫他們掛上「特約」頭銜);有的獨立文字工作者,甚至被要求簽下「保密條款」,不得對外透露曾參與某書籍或某文章的出版過程。以我而言,到後來,自己都快忘了哪些書可以坦白分享、哪些書必須守口如瓶,所以養成乾脆「一律不說」的習慣。好處是不怕踩到紅線,但壞處是有意合作的單位、問起曾參與過哪些作品時,我也沒辦法回答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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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許多人想要出書這件事,如同我上次分享過、遇見那位「自我感覺良好」盧盧哥時所問的:為什麼打算出書?

即使有出書的基本條件、市場,「為什麼」也還是個需要審慎思量的原因。當專職作家,跟純粹只是想延續某種領域聲勢,兩者的「選擇」大不相同,操作方式當然也不一樣。一位當紅歌手出自傳,若目的只是為搭配唱片宣傳的話,與其找一間不知能分配多少資源的大出版社,可能還不如選擇專做藝人出書的中小型出版社。

只是這幾個月聽到不少例子,作者忘記自己出書的目的,陷入「出版社非要大品牌、出版人必須很資深」的迷思,捨棄在主要目的上、可以全力以赴支援的工作團隊。沒有對錯,只是有兩件事必須仔細思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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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哥德式高峰期代表裡頭176片彩繪玻璃13世紀……」

把夏爾特主教堂的簡介寫成這樣,也夠令人無言了,而且還沒有標點符號。每次校對稿件,看到這種文法就覺得頭痛──字都沒錯,但文句完全不通順,本人經常因為看不下去而自動協助修改。出版社那邊當然都樂觀其成,問題是我拿到的,還是只有校對的費用……

真不想當做白工的俠女,但這俠女性格似乎也很難改掉了……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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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文字稿這樣的工作,前置作業包含試寫,很合理。至於廠商給不給車馬費或基本稿費這種事,我倒沒那麼計較。但是某個發案的業主,回覆我這份試寫稿不採用、不給錢,卻未徵得我同意就直接拿去刊登,也沒註明撰文者,請問是哪招?

真抱歉,吃了幾次虧後,現在的我已經不好欺負了。拿出早已留存的各項檔案與證明,加上一番理直氣和的話語,總算讓對方道歉並補償應有的待遇。

這種時候,堅持原則還是有必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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逛誠品信義店三樓商業書區,光銷售的相關書籍就不知擺了多少本。但如果我是個菜鳥業務,有一半以上的書會讓我愈看愈灰心,因為書裡總散發著「一定要照我的方法做,否則你不會成功」的氣息。

模仿是成功最快的途徑沒錯,但同一種方式運用到每個人身上,過程也會有所不一樣。何況這種書出版的目的在於激勵他人,至少開頭該讓讀者知道,作者是跟他站在同一條陣線上;而不是令讀者才剛翻開書,就出現皺眉頭或嘆氣的反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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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一位想出書的人其實不太道德,雖然他真的沒什麼想法又愛盧。但薑畢竟是老的辣,某間出版社的總編大人更英明~

我:請問你的出書計畫是?
盧盧哥:什麼計畫?年底幫我出就對了。
我:那你想出什麼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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