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斯有兩種,寫稿的人也是。一種可以掛上本名發表文章;另一種純粹就是代筆,筆者掛其他人的名字、甚至不掛名。本人身為「後台寫手」,能掛名的機會少之又少,多半都在當其他人的「影武者」。這點我倒是不在乎,真正麻煩的是後續的責任問題,尤其是非出版社、由企業或一般公司發的案......

大家知道,商業性文章,除非擺明就是廣告文,否則一般文章會以個人名義發表,例如「XX公司董事長OOO」、「@@企業總經理%%%」等。如果只是談個人的經歷都還好,最怕的就是雖然名為訪談個人,但實際上發案來的是企業,目的在於宣傳企業理念。如果受訪者與發案企業窗口沒協調好的話,就很容易產生糾紛了。

受訪者:我的想法是@#$%&^*.........
(寫手的責任就是紀錄完再回去執筆,稿子完成後就發給企業窗口)

企業窗口:這樣寫不行!我們公司的定位在哪裡?趕快重改,要講的應該是*&^%$#@.....
(發酬勞的是窗口,寫手當然乖乖聽命)

受訪者(看到出刊內容,破口大罵):這跟我講的根本不一樣!誰准許你這樣寫的?!
我:............

受訪者友人:你講的內容讓我嚇一跳,記得之前你不是這樣說的。
受訪者:都是寫手的問題啦!把我講的內容改得亂七八糟。

.......我能說什麼?影武者不好當啊!接接出版社的案子就好,雖然偶爾還是會被黑,但至少中槍的機率小多了。

中槍.jpg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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