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5.11.24
地點:台北萬豪酒店
主講人:Facebook 亞太區域副總裁  Dan Neary

我非常欣賞這位講者。因為這雖然是國際性活動,但有不少台灣人參與,其中部分人士是不懂英文的。雖然有口譯耳機,但很難說意思是否能完整傳達。不過這位講者為大部分投影片都另外加上中文說明(而且是繁體中文!),令台灣人一目瞭然,非常貼心。

這個講題,根本還沒講到觀念的時候,就已經令在場的不少台灣同胞狂冒冷汗──為什麼?自己看這些投影片顯示的數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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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......該說咱們都是台灣之光,還是台灣人中毒太深呢?XD

切入正題。Dan說到一個重點:行動裝置的發明,對於傳統模式的行銷人員來說是一大挑戰。因為以往可以從各大網站與搜尋引擎的數據,決定要在哪裡下廣告;但現代人愈來愈常使用手機APP行動應用程式有愈來愈高的影響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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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諷刺的是,每個人每月平均使用27個APP,但80%的時間都花在首要的三個。所以下廣告時千萬不要亂槍打鳥,先調查清楚哪些才有強大影響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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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cebook在調查廣告需求與影響時,有個重要的先決條件,就是「以人為本」,包括統計時排除疑似的幽靈帳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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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cebook之所以能持續受到重視並發揮影響力,很大的原因在於它們不斷創新、增加傳遞訊息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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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光是影片觀看的影響力便已不容小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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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千萬不能只有一種形式。Facebook目前就有三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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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:行動通訊的成長速度,比過去的網路發展多5倍。但千萬不能以為在行動通訊上廣告就是萬靈丹,不斷創新、滿足使用者新鮮感才是關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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