巧遇過去在職場上的同事,大家一起吃了頓晚飯,聊起過去共事的經驗。一位過去經常跟我合作的朋友說:「我覺得妳的確是很有能力,但也不可否認的,跟妳一塊共事,壓力實在很大。」

我哈哈大笑,因為他說得沒錯。以前還在上班的時候,為了證明年紀輕不代表能力差,還有身為女性不一定輸給男性這點,我都努力在最短時間內把該完成的事做好,但也苦了一起合作的同事。過去的主管曾經直言,不是每個人的個性都那麼急,提醒我要多為別人著想。記得那時我聽了只覺得好奇怪,把事情快點做完,不是可以省下很多時間,再去努力進行別的事嗎?

這種個性,並沒有隨著我退出職場而改變。結婚以後,我認為家庭主婦就是要三頭六臂,必須打掃洗衣服煮飯樣樣精通,於是就算沒出去上班,在家裡也是讓自己忙得半死。結果有一陣子我經常頭暈加心悸,而且常常喘不過氣,到醫院去檢查,家庭醫學科認為沒什麼大問題,幫我轉到精神科。醫生一再地告訴我:「不要急,慢慢來,把自己的標準放低,生活沒有必要把自己弄得那麼累。」而我雖然可以理解醫生說的話,然而實際上要做到不太容易,還是常常把自己搞得很累。直到有一天,我因為感冒覺得渾身無力,但午餐時間快到了卻還沒煮飯,正當自己又氣又急的時候,恩寶爸忍不住說話了:「不要煮了嘛,這一餐我去外面買回來就好了。」

我恍然大悟!是呀,為什麼不能有一點彈性,何必一定要達到一百分呢?那天,是我第一次不必趕著煮飯,而且吃飽以後還能夠好好休息。其實,並不是別人強求我必須怎麼做,是我自己堅持這樣的標準,完全不留任何的彈性,結果是,我累壞了自己,也給了別人很大的壓力。

曾經在我身邊的親戚朋友與同事們,如果你們承受過我嚴苛的「一百分標準」,在此,要特別向你們說聲抱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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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恩寶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