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朋友,跟我差不多時間也生了孩子,坐完月子就返回工作崗位,孩子白天交給褓姆,晚上則是公婆照顧,自己只有偶爾抱來玩玩,連坐月子時都沒餵到半滴母奶。前幾天在MSN碰到,聊起近況,她對我在家當全職媽媽帶孩子,很不以為然,直說:「有能力就該去上班啊!帶孩子請人不就得了?」

我知道某些婦女不願意放棄事業,或是在工作方面比帶孩子有成就感,因此繼續上班,而不當全職媽媽,對於這點,我給予尊重,那是個人的選擇。但是,我當全職媽媽也有另一種快樂,憑什麼被別人這樣質疑我的選擇?

作家蔡穎卿在《我的工作是母親》這本書裡,提起自己對兩個女兒的付出,以及看著她們長大的成就感,深深羨慕她對於自己當媽媽的自信,也期許自己能達到這樣的目標。當媽媽,也是一種工作,只是看自己是否心甘情願而已。

昨天再度跟朋友對談,我告訴她,我當然知道帶孩子也有別人能做,我也曉得,一定會有人願意愛他。但重點是:恩寶是我的孩子,不是別人的;我給他的愛,沒有人能完全替我給予。這就是我在能力範圍之內,堅持要親自育兒,而不願意假手他人的原因。

PS.《我的工作是母親》,蔡穎卿 著,天下文化,2008年5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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