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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文章於2016年5月30日新增

目前分類:後台故事 (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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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種書籍,內容並非完全不曾問世,可能早已在其他報章雜誌、網站出現過,因為頗受好評,所以出版社將之集結成冊。這在市場上也不算稀有的做法,問題在於單篇發表時,主題因為不與其他文章衝突,所以無大礙;但若集結成冊,內容就可能與書名或主軸沒那麼契合,重新整理或改寫過會比較好。

但是──可以改寫嗎?

站在出版社的立場,若能改寫、讓整本書籍符合同一調性,是最好不過的事。只是往往會發生幾種情況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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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我有點時間的朋友都知道,我在閱讀文字時會有「職業病」,從公開文章發表到臉書個人PO文都一樣,只要看到錯別字,就會忍不住提醒當事人一聲。多數人會說聲謝謝,但也會有碰到以下情形的時候......

「小姐,吃飽太閒嗎?」
「拜託,以後不要再抓我的錯字了。」
「關你什麼事啊?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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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用了很多資源、做不少宣傳、心力都投注在一本書上.......但就是賣不好。這種狀況,在出版界有點資歷的人應該都不陌生。大推的重點書尚且如此,更別說沒有全新操作的書籍了(當然,也有幾件無心插柳柳成蔭的例子)。

曾經有位作者抱怨,他的第一本書由某大出版集團操作與發行,結果沒有紅,反而是同期的另一位作者大賣。第二本書,他狠下心交給另一間出版社,結果賣好幾刷,問我是不是第一間的出版社不夠盡心。我給了他幾個可能性:

1.第一本書的內容不符市場需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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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斯有兩種,寫稿的人也是。一種可以掛上本名發表文章;另一種純粹就是代筆,筆者掛其他人的名字、甚至不掛名。本人身為「後台寫手」,能掛名的機會少之又少,多半都在當其他人的「影武者」。這點我倒是不在乎,真正麻煩的是後續的責任問題,尤其是非出版社、由企業或一般公司發的案......

大家知道,商業性文章,除非擺明就是廣告文,否則一般文章會以個人名義發表,例如「XX公司董事長OOO」、「@@企業總經理%%%」等。如果只是談個人的經歷都還好,最怕的就是雖然名為訪談個人,但實際上發案來的是企業,目的在於宣傳企業理念。如果受訪者與發案企業窗口沒協調好的話,就很容易產生糾紛了。

受訪者:我的想法是@#$%&^*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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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萬不要以為策展人什麼都很會,或許每個方面都略懂,但要事事當專家是不可能的。記得之前為了製作周邊商品、進行打樣時,就了解自己究竟有多麼無知(汗)

我:這衣服上的油畫層次怎沒出現?(一心以為給什麼圖就會出現什麼效果)
廠商:底部要再打一層白墨才行。
我:感覺顏色有點誤差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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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來聊個不同的領域,是個人很多年前在連鎖速食店工作的經驗。別家我不知道,我工作的這個品牌,後場有一個重要角色叫做「品管」,所有廚房後場製作的食物,都得經過他的檢查、確定沒問題後,才能送進成品區讓前場人員拿取。另外,品管還要盯著前場的動態,觀察目前有多少客人進來點餐,然後下判斷、指揮廚房要先準備好多少漢堡、多少炸雞等餐點,以加快出餐速度。再加上還有管控廚房人數(有人進來遞補才有人可以下班)、盤點庫存等責任,所以品管這個角色,也得有相當的三頭六臂本事才行。但這個過程,也免不了很「機車」。

我剛進速食店工作時,最怕的不是經理,而是品管。第一天被分派到廚房製作漢堡,就被電得慘兮兮。

「煎區,番茄醬沒打正!一盤12個至少有8個不及格,重做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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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別人看到我名片上「策展人」的頭銜,反應幾乎都是「好酷」、「好厲害」。但我得說,這行業其實只有名稱亮眼,實際做的事,不會比一般人更輕鬆,何況是我們這種獨立工作者。真有需要時,再粗的活也得自己下去幹啊!

記得之前某個展覽,撤展時間剛好碰到假日。我向場地確認相關細節時,發現他們把當初畫作送來、包覆在外的氣泡布丟掉了。但氣泡布對畫作來說非常重要,可以防止碰撞造成的損害。但晚上就要撤展,中午才知道這件事,氣泡布廠商又不可能當日臨時送貨──怎麼辦?

我趕緊打電話到後車站、一家常去購買材料的商家詢問,確認他們還有庫存,頓時鬆了一口氣,所以就先去處理其他事。只不過當天要來協助策展的人員,個個都分身乏術,只能由我自己去買。這些都還好,但我忘掉一個重點:當天是國定假日!傍晚過去店家時,發現他們的鐵門已經拉下一半了,店員正在結帳,表明今日不再受理購買!哇哩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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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聽某些人會說「藝術家性格」這幾個字,形容的意思以負面居多,例如不準時、說到的沒做到、朝令夕改、發脾氣、太固執.......說實話也不是每個藝術家都如此。但真要比較的話,藝術家跟一般職場的人士相比,這種性格出現的機率真的高很多。當然,有這種性格的人也不只藝術家,以下隨便整理幾句、本人這幾年在職場所聽過的「藝術家性格語錄」:

※如果不能替我跟客戶爭取到我的堅持,你就沒資格當我的經紀人。
(OS.還好我沒跟你簽長期經紀約...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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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想之前的某個畫展,因為有製作文創商品,一定要在開幕前就定位。當時藝術家堅持要自行處理印刷品的部分,但開幕前兩天、佈展的時候──

我:東西呢?
藝術家:沒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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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來講點出版界的後台故事。話說某些出版社因為規模小、或案量大的關係,部份作者的書稿會發給「外編」處理後續(小妹我有時就是接外編工作)。在此解釋一下:外編是接案的編輯、不隸屬於出版社,多採case by case的形式合作(外校、寫手也多半如此)。理論上外編跟出版社應該站在同一陣線,算合作無間的夥伴;但,偶爾也有這樣的時候.......

作者:為什麼我的文句修成這樣?!我明明不喜歡......
主編:抱歉啦,這次稿子來不及處理,所以我們發外編做,誰知道他@#$%&^*........放心,我一定好好告誡他。
※真相(依個案而定,不是全部):外編根本不知道作者喜好如何,出版社也沒發什麼指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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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都因為今天中午跟兩位朋友吃飯,結果聊到認識的朋友裡,有幾位三頭六臂的程度實在令人敬佩。這讓我想起自己的職業,無論獨立策展人還是文字工作,也都是在當別人的「後台」。喔,先特別說明:這裡並非在說演藝圈的後台,更不是誰背後有什麼有錢有勢的後台力量,而是指在人前發光發熱者、後面的付出與支援人士,換句話說就是「無名英雄」。

今天分享的,是之前一個血淋淋的親身例子........

我(此時的身分是策展人):有個咖啡廳想邀請你的作品過去,作為他們開幕後的首檔展覽,有意願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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